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服務收費標準
根據涼發(fā)改價格[2012]448號文件規(guī)定,招投標服務收費自2012年5月10日起按下列標準收取。
一、招投標服務收費,是指中心為開標、評標提供服務場所和相關服務業(yè)務所收取的費用。
二、招投標服務收費按宗(即指同一業(yè)主同一項目同一時期發(fā)包的不同標段的總和)收取,具體收費標準為:
(一)開標服務費:每宗收費基數為1000元。收費基準時間以1小時計算,不足一小時的,按1小時計算;超過1小時的,每增加1小時,收費額增加20%。
(二)評標服務費:每宗收費基數1000元。收費基準時間以4小時計算,不足4小時按4個小時計算;超過4小時的,每增加1小時,收費額增加20%。
(三)對開、評標服務費一宗業(yè)務設置過多的,可按每宗3個標段收費,對3個標段以上(不含三個標段)的,每增加一個標段加收20%。
抽取評標專家不收取費用。
三、招標代理機構和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比選在中心進行的,比選服務費按評標服務費收費標準減半收取。
四、招投標服務收費由招標人交納;委托招標的,由招標代理機構交納。
源于涼山新聞網